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石狮市将于10月中旬对全市15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行梳理整治。对于证照齐全,生产的产品又不涉及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将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范畴。证照齐全,但生产的是高风险食品(即乳制品、酒产品、婴幼儿食品、饮料、罐头、调味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转产不涉及高风险的食品,否则予以取缔。证照不齐,但具备食品生产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所生产的产品又不涉及高风险食品的,限其在11月底前补齐证照;不能满足安全卫生条件的,将予以取缔。对于无证无照的小企业小作坊,将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