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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开始实施重点食品统一抽检计划

     为客观真实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状况,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评价分析和预警,经过半年多的调研论证和工作准备,日前,宁夏重点食品统一抽检计划正式开始实施。

  2006年8月下旬,宁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召集有关部门及自治区食品安全专家库资深专家对抽检计划进行了讨论和论证,根据宁夏区实际情况,确定了检测品种和检测指标,筛选具有食品检测资质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相关检测单位具体承担这次检测任务,正式印发了《宁夏重点食品统一抽样检测计划》,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共同实施。

  此次的重点食品统一抽样检测是按照统一制定计划、统一检测品种、统一检测标准和方法、统一使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的“五统一”原则开展,抽检品种涉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消费量较大的粮油、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饮料以及回族食用的清真食品、影响儿童健康的儿童小食品、地产大宗特产食品(枸杞等)和直接影响肉制品质量的饲料作为重点检测监控对象进行抽检,抽检样品覆盖全区五市的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生产加工地、食品店和餐馆等场所。抽检计划中对检测品种、检测指标、检测时间、采样送检要求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实施统一抽检计划的目的在于:一是通过对全区重点食品的抽样检测,建立健全覆盖宁夏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构建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危险因素,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宁夏食品安全控制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作为自治区政府考核各地履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的依据;三是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和掌握宁夏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为自治区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