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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营养改善条例》即将出台

     从“中国食物与营养高层论坛”上获悉,《中国居民营养改善条例》即将出台,一些专家呼吁以此为纲,加快营养法规体系的建设,全面推动我国营养事业和营养产业的发展。

  在由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办的此次论坛上,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说,通过2002年的居民营养调查发现,膳食结构是人体健康的重要影响因素,而我国在从温饱向小康的过渡时期,对健康知识的认识不足,导致饮食引起的健康疾病增加,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加重。她指出,营养问题不是个人行为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和经济发展、国家竞争力等方面。也正因此,通过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营养改善工作已被首次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今年也已列入卫生部的部门立法计划,卫生部正在组织专家制定,条例有望很快出台。

  一些专家也呼吁,我国应尽快建设和完善营养法律体系。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副主任周海春研究员提出,与营养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食品工业生产营养健康食品的根据,然而中国这方面法律法规极为缺乏,从食品工业促进消费者营养健康需要来看,中国应尽快在以下五方面立法:

  第一,营养改善法,它是食品与营养工作“宪法”,确立国民营养改善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方针,是食品行业保证食品营养价值的指南。

  第二,营养师法,营养师是食品加工和制造过程中营养价值的保证者,也是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食物的顾问,中国大陆由于缺少相应立法,对食品相关行业未实行营养师制度,没有要求食品企业必须配备营养师,食品营养价值因此缺乏人才保障。

  第三,特殊人群营养立法,包括儿童营养法、学生午餐法、妇女婴幼儿特殊营养补充法、老年人营养保障法等。

  第四,食品质量标准中应有营养方面的详细规定。目前,中国食品标准缺少营养成分方面的规定和检测方法,这也是“阜阳奶粉事件”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五,食品营养标签制度。营养标签制度可促使食品工业注重产品营养价值,为消费者正确选择食品提供指南,中国长期没有实行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对食品工业发展营养健康食品是一个重大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