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定于9月22日启动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
二、宣传重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宣传尚德守法、共享食安的主题。
(二)聚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深入开展道德诚信教育,宣传守法诚信先进典型,弘扬尚德守法、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标准升级、管理提效践行“共享食安”承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系统总结推广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四)食品企业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区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五)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举措,宣传源头治理、过程管控、风险防控、智慧监管等工作成效,织密织牢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护网。
(六)聚焦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科学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七)系统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和突出成效,讲好中国食品安全故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活动安排
(一)国家层面。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国家层面活动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协(学)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等的知识普及、诚信守法、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安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联系人:李沛冉、洪乐
电 话:010-82261592、82261577
传 真:010-82261574
邮 箱:lipeiran@samr.gov.cn
附件: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docx

2026年9月18日